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女孩遭犬袭击致死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女孩遭犬袭击致死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美国一名19岁的女孩遭到5只狗的疯狂撕咬,世界人民都需要禁犬令。
除了禁狗令,我们只有打狗这一个办法可以有效保护自己了!只有出台禁狗令,彻底从源头上不允许养狗了,才彻底安全。
要求恢复禁狗!没有狗就没有危险没有病毒没有狂犬病,也不会有疯狗一样的狗奴。好的制度是大家都支持禁狗令。小区中最好别养狗,应该禁止养犬。
对辖区恶狗开展整治活动 真正的以人为本 保护民生的爱民之举 好的很!希望各地都能把保护居民安宁安全视为己任 把治理狗患摆上日程 给居民创造一个清洁安宁的生活环境,早日出台禁狗令。
支持禁狗小区!在全世界会减少很多狂犬病等很多病!少了很多纠纷!建设禁狗小区符合中国国情,禁狗小区越多越好。强烈要求城市禁止养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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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穆有话说
据媒体报道,狗主人已经和被害家人达成私了,支付女童家属50万,女童家属不再追究对方责任。
达成私了后,狗主人要不要接受法律制裁呢?
我想,后续会有报道……
事件概要
2019年11月21日,在曲阳县崔古庄村,一位三年级小女孩独自去学校。
在即将到达学校时,突然串出来两只大型牧羊犬,对女孩展开疯狂攻击,女孩被恶狗咬住脖子,拖行几十米……
女孩姐姐听说此事后,赶紧赶了过去,试图通过投掷石头等方式吓走恶犬,但始终没有成功,恶犬就是不走。无奈之下,只好跑回家中告知父母……
女孩父母赶来后,打跑了恶狗,女孩随即被迅速送往医院,最终还是不幸“走了”……
(一)牧羊犬,个头大,别说是孩子,就是成年人,都难以对付!
(二)大型犬类,应当禁止个人饲养,具有很大的危险性。即便饲养,也要看管好,否则,就要承担责任!
(三)这件事私了就能解决问题吗?让我们拭目以待!
【结束语】女孩的遭遇是不幸的,愿来世出生在好家庭!一路走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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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女童被狗咬死了,家属获赔50万想私了,请问这种责任能私了吗,你怎么看?
要是你听到这些对话,你会怎么想?是不是毛骨悚然呢?
“念书去了,在路上被狗咬住了,咬死了。”
“脖子几乎快被咬断了,头部也有伤,太惨了。”
“叼远了,叼走了一百多米,要没有家人去就吃了她了。”
这就是前两天发生的一件骇人听闻的事件:
保定市曲阳县崔古庄村,这里近日发生了一起令人十分心痛的事。一名年仅9岁的小女孩,在上学途中被两条恶犬围住撕咬,最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。受害人玲玲(化名),是崔古庄小学三年级的学生,在村民眼中是个十分乖巧的孩子。然而她的生命永远定格在11月21日,我们都不堪想当时发生了什么,孩子经受了多少的痛苦,实在不敢想象。
玲玲平时都和姐姐结伴上学,而事发当天由于姐姐要值日,所以走得比较早。妈妈把玲玲送到半路,又目送了一段距离,眼看快要到学校了才转身回家。然而就在剩下的一小段路上,突然冲出了两条大狗,其中一只黑色的扑上去咬住了玲玲的喉咙。最先看到玲玲被咬的,是另外几个去上学的孩子,当时玲玲正痛苦地喊着:“妈妈,妈妈”
。
孩子们慌忙跑到学校,将狗咬人的事告知他人。玲玲的姐姐闻讯后赶紧往回跑,看到妹妹仍被撕咬,姐姐捡起路上的石头打狗,但恶犬就是不松口。姐姐又赶紧跑回家找大人,当家人再次赶到将狗打跑时,玲玲的颈部已经严重受伤,躺在地上奄奄一息。村民连忙开车把玲玲送往医院抢救,可惜的是,由于伤势过重,医生最终未能将她从死亡线上拉回来。
目前的处理情况:
据了解,伤人的两条狗为牧羊犬,是当地一位村民所饲养。目前,两条恶犬以及养狗的村民已经被民警控制,并已对此事进行刑事立案展开调查。狗主人在事发后表示,他也不知道这两只狗是什么时候跑出去的。而可怜的玲玲,目前已经被发丧埋葬了。我们无法想象,这个年仅9岁的小女孩当时经历了怎样的痛苦和绝望……
已经据说养狗人与玲玲父母已经达成协议,赔偿50万元。
从法律角度,养狗主人虽然没有直接纵狗人,但间接致人死亡,是否应负法律责任?
据记者是采访某律师表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三条,过失致人死亡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犬只饲养者一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,最高刑罚可达到有期徒刑7年。
律师提到,如果是犬只饲养者在未提供充分防护措施的情况下,主动将烈性犬只带至公共场所后致人受伤,是有可能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。
律师表示,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,犬只饲养者还应以受害方遭受的损失来承担民事责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二十七条关于动物致人损害的条款规定,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;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;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,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
判刑也好,赔偿字书好,似乎意义已经不那么重要了,而玲玲这条鲜活的生命都永远回不来了。对于玲玲的家人来说,伤痛有多大,往后日子一定会倍受痛苦折磨,心里的伤痛不知道会持续多久?对于玲玲,我们只希望在天堂的另一边没有任何危险,再也没有狗来伤害她了,安好!
对于这件事,不知各位读者是怎么想的,您觉得这个养狗的村民该不该严惩?又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?
养犬者赔偿50万能免除刑事责任吗?
11月21日早上,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崔古庄村,三年级女童玲玲,正常去上学。平时上学,她都是和姐姐一起走。这天姐姐值日提前走了,妈妈把她送到半路,便返回了家中。
正是在剩下的路途中却发生了不幸。当玲玲快到学校的时候,突然蹿出两条大型的恶狗向玲玲扑来,并进行撕咬。旁边有同学看见后立即跑到学校叫来了玲玲的姐姐。姐姐用砖头,也没能将狗赶走。姐姐又跑回家叫来了父母,才把两只恶狗赶走。
然后,玲玲的父母立即把玲玲送到医院进行抢救,但由于伤势过于严重,未能把玲玲从死亡线上给拉回来,只有9岁的玲玲,就这样走完了她的一生。
此事发生后养犬人,与玲玲的父母达成了和解,共赔偿50万元。养犬人的积极赔偿给了受害人家属一丝安慰。受害人的家人对记者说:“都是一村一院的,也不是故意的,就不再追究养犬人的刑事责任了,就私了了。”
问题是受害人不追究了,那么按照法律规定,养犬人能免除刑事责任吗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33条规定:过失致人死亡的,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徒刑。
这名养犬者,应该属于过失罪。
估计养犬者,虽然赔偿了50万元,但仍免不了刑事责任;不过可以从轻处罚。
有可能会受三年以下处罚。
养犬者究竟会不会受刑事处罚,这要看司法部门的最后判决!
养犬者究竟会不会受刑?
我们将拭目以待!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孩遭犬袭击致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女孩遭犬袭击致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